在澳大利亚,如果你的签证申请被拒或签证被吊销,就有可能受到移民法第48条款的限制,不能在澳洲境内申请其它大部分的签证,只能被允许申请被规定的一小部分签证。第48条款限制条款会严重影响到你在澳洲合法临时居留的延长,从而失去在澳洲申请永居的机会。
受到第48限制条款的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没有持有实质性有效签证,如过桥签证,同时有效签证申请被拒或签证被吊销。对受到第48条款限制的申请人,如果离开澳大利亚,可以在境外递交新的签证申请。
有第48条款限制但可以受到豁免,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签证申请的签证有家属团聚配偶820/801移民签证,未成年孩子802移民签证,和医护治疗602签证等,从2021年的11月13日起,增加了技术移民类别的州担保技术移民190的移民签证,州担保491签证和偏远地区雇主担保494签证,其中491和494都是移民签证191的第一步临时居留签证,在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后,可以申请191移民永居签证。
州担保技术移民190 和 491 类签证需要州或领地提名,这意味着即使有了签证申请的豁免,还要考虑到不同州可能对受到第48限制条款的州担保申请人有其它的要求,甚至不接受申请。相信由于移民法的改变,州政府也会对受到第48条款限制的申请条件做出相应的改变。请联系法兰克澳洲留学移民事务所的注册移民代理来为您检查和确认。请记住,无论您申请哪类签证被拒,重要的是要做好下一个签证的申请,如果第二次签证申请被拒绝,您可能无法再次申请。
综上所述:如果移民局拒绝或取消了您的签证,并且您没有持有其他实质性签证,则适用第 48 条款的规定,您将很难再申请另一个签证。如果第 48 条款规定适用,则只有有限数量的签证可供您选择。其中一些需要州担保的提名,但有些州可能不会提名受第 48 条款限制的申请人。
假设第 48 条款适用于您,并且您不能在澳大利亚申请其他签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AAT的行政上诉。如果您的签证被拒绝或取消,并且您希望对其提出上诉,请在有效期内联系法兰克澳洲留学移民所来为您到AAT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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