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简化学生签证框架(SSVF)中包括了监护人签证申请的改革。需要监护人的海外留学生是小于18岁的留学生,对大部分学校来说,就读于7-9年级以下的海外学生,一般会要求有监护人陪同在澳大利亚留学;7-9年级或以上的留学生,可以由学校提供监护人的服务,同时留学生必须居住在学校指定的寄宿家庭中。
有很多私立的学校,或者有寄宿的学校也会接受比较小的留学生并担当学生的监护人,在澳大利亚的每个州或不同的学校,都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请小留学生们的家长和法兰克澳洲留学移民事务所联系,确保监护人的安排或监护人签证的申请在正确的轨道上,否则孩子的500留学签证是不能成功的。
海外学生监护人签证为590签证,所有学生监护人签证的申请人都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来支持本人和学生在澳大利亚留学期间的全部开支,在递交签证申请时提供资金能力证明。监护人在获签后不能再追加第二申请人,如果想带上6岁以下的家庭成员,监护人必须为自己及其家人申请新的学生监护人签证。
监护人的法律管理很严格,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的孩子,在家长获得590监护人签证后,没有获得学校的允许好安排好临时监护人,是不能单独出境留下孩子一个人在澳大利亚的,更不用说是长期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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